西安妇女创业最高可贷款8万元
关键词: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创业项目,贷款额度
昨日,记者从市妇联召开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培训会上获悉,我市首次针对妇女创业发布了一项小额贷款优惠政策,个人最高可贷8万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妇女对象须具有西安市辖区户口,小于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

  本报讯(记者司文实习生宋仙滔)昨日,记者从市妇联召开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培训会上获悉,我市首次针对妇女创业发布了一项小额贷款优惠政策,个人最高可贷8万元。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妇女对象须具有西安市辖区户口,小于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具体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妇女;持《复员转业退役证》城镇女复转军人;在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的高校女毕业生;持返乡创业证明的女农民工;持《残疾人证》的女残疾人;持回国证明的回国女创业人员以及农村富余女劳动力等。另外,申请贷款人员还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创业项目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和项目实施计划;有固定的创业经营场所,经营证照完备,经营效益良好;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违法行为等。

  满足条件的妇女可先向社区提出申请,再经由相关部门审核,最后由金融机构放贷。具体贷款额度根据个人信资状况、经营状况、还款能力、自有资金等因素综合审定,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还款期限为两年。对于经营较长的项目,可将贷款期限延长至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款,不再延期。

  对符合条件的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小企业和集体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应有合伙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章程、合伙企业自有资金的证明、合伙人明细表及合伙项目的有效资料,贷款人数最高不超过10人,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还款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