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日前,石市通过《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石市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石家庄市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日前,石市通过《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石市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给个人的优惠
青年创业可申请优惠利率贷款
市财政从今年起在预算中每年拿出1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每年不少于300万元,并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重点支持创业辅导基地和各类创业辅导机构建设。
石家庄市凡45周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和45周岁以下青年企业家二次创业的,可申请“河北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纳入省、市和县(市)、区政府信用平台,贷款本息偿还有保障的贷款项目,可执行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的优惠利率。
创业孵化基地 可免1~2年租金
今后,石市还将扩大创业培训对象。凡是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和残疾人等所有有创业培训需求的人员,均可参加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
石市还将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政府主办和享受政府资金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对特别困难的创业者可免1~2年租金。石市还将认定一批有条件的企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高校在校生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实训基地进行不到6个月的创业实训,增强创办企业的能力。
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免人事代理费
石市要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毕业生自主创业资助、奖励等。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有关登记类、证照类收费。登记失业者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每人3000元)。
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人事代理,并免收2年代理费。对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计算为退休费发放的年限,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人事代理期间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对企业的照顾
符合条件高新企业 可减征企业所得税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鼓励各类创业主体进入。
对超出经营范围的,只要不是从事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坏资源和污染环境等行业的,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有关部门应予教育规范,凡限期改正的,可首次不处罚。
凡持有合法有效房地产证明文件,均可以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单元楼除外)进行登记。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