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一家人,并且能站在共同的利益立场,也可能会因为管理思路和决策角度的不同,陷入非常混乱的无效沟通局面,令下属和其他相关人员难以适从。要真正做到互补,有效达成共识,双方对彼此的脾气秉性一定要非常了解。
要创业一定要有志同道合、同甘共苦的合作者,把爱情和事业混杂在一块,我感觉很难处理得好。
案例:
我有一个交往了3年的女友,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挣到一定的钱,办个体面的婚礼,有套自己的房子,从此安定下来,因此我们都在努力奋斗着。现在我们看中了一个很好的项目,商量后觉得可以一起辞职,共同创业。
她很节约,我就说我们的钱由你管吧,主要是为了能让她更积极的为我们的未来通盘考虑。可她这样回答:金钱很容易引起予盾,我们之间一定要分清。如果我和你在一起,就算我为你打工好了,你也得包吃包住,每月付给我工资;现在我们是男女朋友,这样做也可以公私分明,工作上能更好合作。我不会限制你的金钱自由,但如果要我帮你管理财务,那得交些管理费。我没有权利动用你的资金,但因为赚的钱是为了我们的未来,所以钱的用途要一起做决定。
答疑:
MR 透透气
有一个亲人愿意在创业前,大方地亮出“先小人后君子”的姿态,说清楚“亲兄弟明算账”的规则,其实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尤其是在当今中国,面子问题还在严重地干扰着合作程序。
搭伴创业最主要的基础并不是双方功能互补,而是彼此是否足够信任:发展得好时或许还不会出现太大问题,而一旦发展不好、无法持续下去,拆伙时可能就会面临人性的挑战。信任不容易建立,又很容易失去,所以用法律条款和程序来保障双方的利益,约束彼此可能产生的短暂恶念,以及控制经不起挑战的人性陋习,可谓必须。
约法三章的前提是,让她成为你的得到法律认可的亲人。不然仅仅作为男女朋友,万一你们的关系出现变故,双方创造的共同财产应该怎样确认和计算呢?先去领一张结婚证再来谈一起创业,真正以一个共同体的角度来看问题,更容易清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最好形成书面的协议并进行公证。但这并不是为了去打官司而做的准备,而是让大家意识到,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导致走上法庭,真闹到那一步,双方损失的都绝不仅仅是金钱。
法律这关过了,其实就是要看彼此价值观和思维角度的匹配程度了,看看彼此是否具备同甘共苦的可能性。毕竟创业成功的比例很小,而她如果只想保本,甚至还要因为担当多职能的工作要求更多的工资,还控制了真正创业风险承担者(也就是你)的资金使用权,那你就要自问一下,万一创业输了的话她会怎么样?也问问她,出现这种情形会怎么办?
所谓夫妻创业,两者都是老板,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令家庭生活水准更高,未来更有保障。既然她也觉得项目好,而且愿意共同创业,那么她对你和你们的未来应该更有信心,愿意和你一起冒险。但事实上,从她和你谈判的角度和方式来看,似乎并非如此。
为什么她不承担应有的创业风险呢?现在给人的感觉是,她和你在一起,是一个利益可以无限、而打工的后顾之忧降为零的保底选择。如果她那么谨慎,不如你一个人创业,让她保持现状好了。不然万一创业情况不理想,两个人很可能只有各自飞的结局了。
而且,管理一家企业的财务和家庭理财并不是一回事。所谓的“节约”不一定是好事,关键要看性价比。创业要“节流”,但更要“开源”,如果该花的钱舍不得花,很难做成事情。
另外,就算是一家人,并且能站在共同的利益立场,也可能会因为管理思路和决策角度的不同,陷入非常混乱的无效沟通局面,令下属和其他相关人员难以适从。要真正做到互补,有效达成共识,双方对彼此的脾气秉性一定要非常了解。我想,你现在对她的认知混淆,就是因为对她在关键事情面前的态度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造成的。还是先把她的秉性和能力范围厘清后,再决定你是否创业、是否和她一起创业、是否和她在一起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