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文: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个人贷款
关键词:银监会发文,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个人贷款,面谈制度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白洁纯 刘诗平)中国银监会28日宣布,就《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强调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且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确保贷款的真实性。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白洁纯 刘诗平)中国银监会28日宣布,就《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强调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且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确保贷款的真实性。

  银监会表示,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升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起草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规定,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同时,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按合同约定用途向借款人的交易对象进行支付。个人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

  征求意见稿强调,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把握借款人交易真实、借款用途真实、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严防虚假按揭业务的发生。

  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了不适用的业务范围,包括银行发放的农户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发放个人贷款,以及信用卡透支。

  银监会表示,征求意见稿不针对具体个贷业务品种的申请设置额外条件,而重在对贷款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因此不会对获得授信产生影响。

  征求意见稿共分八章、四十四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至银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