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七类人群创业,不仅可以享受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试营业,还可以享受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近日,青岛市工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取消个人出资经营限制,进一步放宽中小企业市场准入,鼓励个体工商户升级换代,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
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七类人群创业,不仅可以享受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试营业,还可以享受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近日,青岛市工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取消个人出资经营限制,进一步放宽中小企业市场准入,鼓励个体工商户升级换代,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
《意见》指出,在统一市场准入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加大自主创业培育力度,对从事个体经营,享受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范围,扩大到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市困难家庭等七类群体。同时,七类群体申请试营业,工商部门将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试营业期满,要求继续试营业的,经申请可再续延1次,有效期6个月。
《意见》同时指出,取消个人经营出资限制,凡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不受注册资(本)金限制;放宽企业出资管理,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公司,在注册资本全部缴足前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已缴付资本符合该类公司的设立条件),在不同时减少实收资本和侵害债权人利益情况下,不需提交新的验资证明。简化经营住所登记材料,各类科技园、创业园、写字楼等经营性场所开办的中小企业,只要对合法权属和房屋总面积作一次性确认,可免于提交房屋权属证明,凭租房协议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参与青岛市经济结构调整,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对接大企业、大项目上下游产业需求,实现自身转型升级;努力拓展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依法淘汰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经营项目,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意见》指出,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具备企业和公司登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升级换代,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建立企业网站、开展电子商务等形式,发展网络经济。支持专门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中小企业发展,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许可规定,允许企业名称中使用电子商务表述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