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作形式:
1、由加盟者自行投资、自行租赁,确保完全拥有加盟店物业的产权或长期使用权。
2、“粤海之星 (GDH Inn) ”利用成熟的品牌资源, 在统一视觉形象下开展装修改造和经营管理, 迅速开拓市场, 实现资源管理效益最大化。
3、加盟者在加盟后可采用 “粤海之星 (GDH Inn) ”总部推荐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加盟店在人事、财务、资金使用、利润分配上是独立的,在经营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加盟主要费用:
一次性特许品牌使用费:人民币贰拾伍万元(25万元人民币)
特许加盟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万元人民币)
特许经营服务费:营业总收入的2%
管理系统维护费:人民币10,000/年
工程筹备管理费:人民币10,000元/月(一般四个月)
总部的权力义务:
符合加盟条件的加盟者,粤海之星(GDH Inn) 总部将授予使用 “粤海之星(GDH Inn)”店名、标志及相关商誉的使用权。加盟者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装修改造、经营管理。加盟者具有独立的管理权、经营权、财务权和人事权。但粤海之星(GDH Inn)总部具有业务领导权和督察权,对定期检查不合格的加盟者,粤海之星(GDH Inn)总部出具意见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复检的加盟店,粤海之星(GDH Inn)总部有权终止合约,收回冠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