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否建在家里,昨天召开的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一个议题讨论《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
《意见》原先的征求意见稿中,有条内容是有关住宅内开公司的,引起了争议。起草部门考虑建筑结构、消防安全、邻里纠纷等问题,取消了此条内容。
但每日科技负责人方毅,通过网络视频,向市长蔡奇建议:“很多成功人士的创业都是从住宅开始的。比如马云的湖畔花园,比如创业于车库里的google公司。大学生没有创业资本,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自己家的房子。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这是来自创业一线的声音,值得重视。”蔡奇说,意见修改时,对以电脑加人脑为主的IT行业与贸易等会影响邻居作息的行业,将区别对待。
适用本《意见》的对象是——
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后五年内(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同时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从事当年度杭州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意见》中的政策,含金量都很高。比如:
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除法律等规定的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
市级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地政府,还将为入园的新办大学生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
对具有博士学位的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引进人才专项住房;其他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入住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
其他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可拨打12366财政专项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