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至此,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降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2001年 “入世”之时,中国承诺在货物贸易领域,用5~8年将货物进口的平均关税从当时的15.3%降至9.8%。
核心提示:此次调整在保持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更注重发挥关税调控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
尽管经济复苏有待进一步夯实,中国仍将如期兑现对WTO的关税调整承诺。
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至此,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降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2001年 “入世”之时,中国承诺在货物贸易领域,用5~8年将货物进口的平均关税从当时的15.3%降至9.8%。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5日表示,此次调整在保持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更注重发挥关税调控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
促进贸易平衡600余种产品享低进口税率
作为承诺中的“最后一调”,财政部表示,2010年我国将降低鲜草莓等6种产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税率维持不变,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继续对冻鸡等55种产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税率维持不变。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次降税涉及商品少、税率降幅小,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2010年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至此,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
据悉,目前世界农产品的平均关税是62%,大大高于我国的15.2%,可见我国的农产品开放程度已经超越包括一些欧美国家在内的很多发达国家。
“这是一个大国负责任的体现,在贸易保护主义面前,我们起了非常了不起的示范效应。”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
但刘桓也坦言,如期履行承诺,我们确实承担了一定风险,因为世界经济什么时候真正复苏尚不明朗,而且,在国内一些产业竞争力不强的情况下,下调关税会使其处于弱势。但从长远来看,如果我们不履行承诺,一定会遭到贸易伙伴制裁,对出口更不利。
值得注意的是,明年关税的调整正在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联动。这表现在关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支持;表现在对企业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的支持;表现在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
具体来说,明年我国将对600多种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煤炭等资源型产品、光通信用微光元件等基础原料或关键零部件、家用洗碟机等日用消费品、大马力发动机等先进生产设备。
“这也是基于我国调整外贸结构、增加进口、促进贸易平衡的考虑。”刘桓认为。
开拓新兴市场实施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同时,我国将对部分国家原产的商品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定税率,对部分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商品实施特惠税率。这些国家也将在2010年对我国商品实施相应的协定税率。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与2009年相比,2010年我国实施的协定税率产品范围更广、优惠幅度更大。
专家认为,降低关税也是中国在为外贸开拓新兴市场有计划、有步骤布局的措施之一。
上述负责人表示,2010年我国将依据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兰等自由贸易协定以及 《亚太贸易协定》,对原产于东盟十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优惠的协定税率。
特别是自2010年起,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将实施第四批正常商品降税,双方90%以上的商品将实施零关税,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全面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降税后,我国对东盟各国实施协定税率的商品税目数在6800个左右,总体平均税率为0.1%,平均优惠幅度为99%。
另外,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商品实施零关税。同时,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老挝、埃塞俄比亚等41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施特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