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朱某虚构国家扶持的资本运作项目,向被害人许诺能获得丰厚回报,骗取被害人人民币一万余元。近日,朱某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了解,朱某原是一名退休职工,与被害人白某是初高中同学。今年3月21日,被害人因病住院,在病房巧遇到老同学朱某,二人亲切交谈起来。在几天的聊天过程中,朱某得知被害人白某生活不易,靠打工和当群众演员生活,便向被害人透露自己是在国家机关任领导,有关系,正在广西做一个国家扶贫项目,国内的一线明星都有参与,如果白某参与投资并发展其他投资人作为“下线”,不仅可从中提成,获丰厚回报,还能利用其关系认识导演,做特约演员。朱某让白某一次投资三份,每份三万多元,白某觉得钱太多,有些犹豫。这时朱某又拿同学情谊游说,说这事绝对能让老同学变成有钱人,还非常慷慨地说帮白某垫付3万元。白某听信了朱某的话,不但自己把钱汇给朱某,作为投资资金,还为了额外的奖金,把自己的朋友黄某也拉进来参与投资,没想到在向朱某索要奖金时,朱某翻脸不认人,这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报警。
在庭审过程中,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因其退赔全部赃款且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