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在线播放网络音乐也属侵权
关键词:博客,在线播放,网络音乐,侵权,知识产权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随意转发、出版他人作品,一般都会构成侵权。据报道,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劲松表示,以博客为例,很多人喜欢在博客里嵌入在线播放的音乐,以此来“烘托”气氛。几乎所有人觉得这很正常,但实际上这就是侵权。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随意转发、出版他人作品,一般都会构成侵权。在网络时代,个人所面临的知识产权违法风险也在不断加大。据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劲松表示,在博客里嵌入在线播放的音乐,这种习以为常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侵权。

    据报道,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劲松表示,以博客为例,很多人喜欢在博客里嵌入在线播放的音乐,以此来“烘托”气氛。几乎所有人觉得这很正常,但实际上这就是侵权。道理很简单,你是这个博客的制作者,而你用的音乐未获授权,其他人可以借由你的博客下载、复制音乐作品。

    与此类似,在博客里转载别人的文字、嵌入视频,也都是侵权行为。虽然目前,这些作品的权利人没有对这些行为追究,但这些行为本身就是在侵犯别人的权利。

    背景音乐,很多小店铺喜欢播放一些音乐,这种在公共场所进行的播放毫无疑问是在侵权。而有些人会认为,用网络在线的播放器放音乐,没有上传这些音乐,我是在被动的播放,难道也侵权?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店铺在放电台的节目,被动的接收是不侵权的,如果你播放的网页音乐,你可以停止、安排次序,选择播放,本身就是不折不扣的侵权行为,这里的道理和商场播放CD的行为一样,”王劲松说。

    在如今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游走在法律边缘,音乐的全面收费时代已经来临。

    但是网络受众群体较广,到底影响了多少上网者,给著作权所有人到底造成了多大损失是很难界定的,由此出现了赔付困难的窘境。一些作品所有人在起诉时的要价也常常没有根据,权利人无法拿出证据断定自己到底受到了多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