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小心遭遇集资陷阱
关键词:创业投资,小心遭遇,集资陷阱
从公安部获悉,2009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打击治理,截至第一季度共立案445起,涉及金额38.5亿元,破案245起,挽回损失17.84亿元。但由于当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仍较突出,设下“两大陷阱”,手法不断翻新,公安部就此发布特别警示,提醒广大群众高度警惕。
创业投资,小心遭遇集资陷阱
为本文出题发布时间:2009-5-7 11:07:49
从公安部获悉,2009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打击治理,截至第一季度共立案445起,涉及金额38.5亿元,破案245起,挽回损失17.84亿元。但由于当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仍较突出,设下“两大陷阱”,手法不断翻新,公安部就此发布特别警示,提醒广大群众高度警惕。
陷阱1:以投资房地产为名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内一些房地产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效益下降的不景气局面,一些人便鼓吹房地产项目处于“低谷”,正好介入投资,特别是一些打着政府项目的旗号,什么民政局办公楼的土地开发项目、军队保健中心建设项目、省新闻大厦的承包工程、政府接待中心装修工程、大学建设投资或大学搬迁工程等,诱骗群众上当。
陷阱2:以境外理财服务为名
近期,一些自称来自港台及东南亚的投资咨询公司以代理境外投资为名,通过虚假交易实施集资诈骗。操作手法为:境外机构首先在内地委托代理人,并以其名义开设金融投资咨询公司或代理公司。他们以帮助投资人在境外从事期货、外汇、股票等金融投资活动为名,通过招聘经纪人发展“下线”等方式招揽客户。与客户签订合同后,代理公司要求客户尽快将资金汇入境外指定账户。
同时,他们以交易提成为诱饵鼓励经纪人尽可能多“交易”,目的是通过频繁交易使客户失去对自己账户的掌握,但实际上所有“交易”都是境外机构自己坐庄并根据市场公开信息进行的虚假交易。如发现客户有疑问或可能遭受调查,境外机构就会与经纪人合伙瓜分投资人资金,然后关门停业,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