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节能建材将备案
关键词:合肥,节能建材,备案
今后,合肥市所有建筑节能材料将有案可查,如果因产品质量原因,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备案登记资格。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墙改办了解到,《合肥市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制定实行。
今后,合肥市所有建筑节能材料将有案可查,如果因产品质量原因,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备案登记资格。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墙改办了解到,《合肥市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制定实行。
其中对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备案范围、申请登记备案需提供的资料、申报登记备案的程序以及出现哪些违规情况将受处罚等问题均作了具体的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节能产品市场,备案范围具体有:保温、隔热材料产品(含幕墙);节能门窗、玻璃幕墙(含空气幕墙);太阳能、地热能、污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成套技术和设备;集中空调、制冷节能产品;建筑照明节能产品;建筑遮阳产品;其他新型建筑节能产品。
除此以外,为加强对登记备案产品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经查实,申请资料严重失实的;质量抽检(包括厂内抽检和工地随机抽检)不合格,整改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因产品质量原因,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用户投诉量大,经查实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这类情况中任何一种,将取消备案登记资格,并在媒体上公示。
据悉,登记备案实行年检制度,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终止前60天内,由企业向该市墙改办提出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年检。过期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产品予以注销登记备案,并在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