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是指在音乐的制作、传播及储存过程中使用数字化技术的音乐,其存在形式多为MP3、WMA等。服务提供商是数字音乐产业链的核心,连接上游的内容生产和下游的终端用户,负责数字音乐版权的交易和分发。
(三)数字游戏产业
1产业结构
数字游戏产业是指以数字信息平台为基础,提供各类电子游戏产品及相关服务的产业。从产品及业务类型的角度来划分,主要包括各类单机游戏(PC单机游戏、电视单机游戏和掌上单机游戏等)、网络游戏和新型的手机游戏三大类。
数字游戏产业的基本结构一般包括上游开发商、中游运营商和下游服务商以及配套的设备制造商等。处于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分别负责数字游戏的研发、制作、发行、运营、代理、分销和支持等工作。
2产业发展现状
(1)产业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数字游戏产业在我国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这十年中,数字游戏产业经历了一个快速成长的过程。除单机游戏市场近两年呈现低迷外,网络游戏和手机游戏市场都有大幅增长。
2004年,中国网络游戏收入24.7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47.9%,2005年,网络游戏销售收入达到37.7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52.6%。用户数量在2005年底达到了2634万。而据行业研究机构诺达咨询测算,2004年手机游戏市场收入取得了1758%的增长率,达到8.84亿元,2005年增长56.7%,达到13.28亿元。2005年,单机游戏的市场销售则为2亿元左右。
(2)产业整体逐渐步入成熟发展阶段。从上述统计资料可以看出,我国的数字游戏产业已经成为一个具备相当规模的产业形态,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产业整体由初期发展阶段逐步向成熟阶段过渡。
第一,数字游戏产业经过十年探索,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产业上、中、下游环节的建构完成,产业从最初的研发,到终端消费及相关支持都已经拥有完整的体系,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数字游戏产业的竞争态势已经发生变化。平均利润下降,市场进入壁垒提高,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逐渐形成了几个主要企业占据绝对市场份额的状况。如单机游戏的寰宇之星、上海育碧,网络游戏的盛大、九城、网易、金山、新浪、光通等。
第三,数字游戏的产品类型不断丰富,每年新开发的各类产品多达几百种。同时,数字游戏的商业模式也呈现多元化。除传统的产品销售外,还出现了通过游戏空间进行广告业务等新的赢利模式。
第四,在数字游戏产业中,国外厂商拥有技术和运营的优势,长期占据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国内厂商大多充当销售代理、汉化及外包等业务,缺少自主研发的产品。但是近几年,像寰宇之星、金山等本土厂商脱颖而出,它们凭借不懈的努力,研发出一批经典产品,深受市场欢迎,占据的市场份额逐年增加,说明我国的民族数字游戏产业力量正在不断壮大。
第五,网络游戏成为产业主导。据《2005年度中国游戏产业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在2010年将达到170多亿元的销售收入,占整个数字游戏市场规模的80%,用户数量将超过6400万人。同时,随着移动通讯技术的升级,手机游戏也呈现出联网化趋势,已经出现了多款手机网络游戏。网络游戏凭借其丰富的产品类型、巨大的市场吸引力和多元化的赢利模式,无疑将成为数字游戏产业的主导。
最后,游戏产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最主要的就是“沉迷”问题。消费者过分地沉迷游戏,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也给产业本身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为解决这个问题,保证产业健康发展,一方面,国家本着“支持与规范”的原则,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游戏市场;另一方面,各类游戏厂商也开始以行业自律等方式,主动地净化市场,引导健康的游戏消费,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电脑动画
电脑动画是用计算机生成一系列可供实时演播的连续画面的技术。电脑动画可广泛应用于娱乐与工商目的。电脑动画在娱乐方面的应用,有影视、游戏、网络传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