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制牵动数千亿网购市场(一)
关键词:网店实名制,网购市场,淘宝网,行业洗牌,网络消费
本文导读:7月1日正式实名制,有业内人士表示,网店实名制可能会推动行业洗牌,打击通过“坑蒙拐骗”盈利的不正当商家,网店实名制新规的实施,涉及数千亿的网络交易市场。

  7月1日正式实名制 网购业或迎来新一轮洗牌

  从7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网店实名制正式启动。规定从多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力图全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例如,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对于网络实名制的正式出台,淘宝网表示并不意外,“实际上,淘宝网一直在实行实名制,而不是从7月1日才开始。”

  有业内人士表示,网店实名制可能会推动行业洗牌,打击通过“坑蒙拐骗”盈利的不正当商家。

  网店卖家不再“虚拟”

  针对《办法》,工商总局负责人对媒体表示,网络商品交易是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为此,《办法》根据网络消费特点,从消费者有效识别网络经营主体真实身份、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行为规范、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交易信息保护、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应当履行的义务、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等方面作出规定。

  规定包括,在网络消费凭证方面,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在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信息,负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销毁义务;不得收集与提供商品和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不正当使用,不得公开、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牵动数千亿市场份额

  网店实名制新规的实施,涉及数千亿的网络交易市场。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 (实物类商品为主)达2630亿元,较2008年增长105.2%。其中,仅淘宝网的交易规模就达2083亿元,连续5年实现100%以上的增长。艾瑞咨询分析认为,网络交易规模出现爆发式增长与2009年淘宝网改善卖家评价体系、优化买卖交易功能等密切相关,并预计2010年整体市场交易规模将达4755亿元。

  进入2010年以来,网络购物市场发展更为迅速,艾瑞咨询最新市场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6.9亿元,同比增长119.4%。

  从市场结构来看,C2C(个人对个人)市场上淘宝、拍拍等运营商的市场份额相对稳定,淘宝网一家独大,占据80%以上的市场份额;拍拍网次之,易趣位列市场第三。自主销售式B2C(商家对个人)市场上,市场参与主体增多,市场集中度有所降低。与此同时,C2C网站推出的淘宝商城、拍拍商城等B2C交易规模比重也呈上升趋势。

  从交易平台种类来看,2010年第一季度,约9成网络购物集中于平台式购物网站,但自主销售式B2C购物网站的交易规模占比重仍呈提升态势。

  淘宝:一直在实行实名制

  对于网店实名制的正式实行,C2C市场最大的平台淘宝网新闻发言人陶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实际上,淘宝网一直在实行实名制,而不是从7月1日才开始。”

  同时陶然指出,之前工商总局已经出台《征求意见稿》,而上述《规定》在意见稿的基础上并未做大的改动。

  他认为,实名制对于规模比较小的网络交易平台会造成一定影响,会带来较大的工作量。但淘宝网在此之前,已经抢先按照实名制的要求进行规范经营。

  根据上述《办法》,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商户,应当在其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的信息或电子链接标识;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网络经营的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并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

  陶然解释,注册申请营业执照必须具备2个关键条件,一是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二是必须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即办公室。但是,多数网店商户不具备这2个条件,所以他们无法通过注册申请执照。

  陶然说,“并不是要求所有自然人,必须去工商局注册申请营业执照之后才能开网店。但是,必须提交真实的身份证明才能开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