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网店实名制并未强制要求办“执照”(三)
关键词:网店实名制,网络商品交易,营业执照,网络交易平台,购物投诉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宣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对于各界关注的“个人开网店必须办照”问题,该暂行办法并未强制要求,但明确自然人必须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网络平台则必须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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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据信息通讯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新规,就网店实名制公开征求意见,新规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该意见出台后,人们议论纷纷,有赞同网络经营应实行实名制,因为实名制有利于减少网上交易的欺诈行为,同时也能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但是也有不赞同实名制的,认为实名制并非万能良药,消费者权益真正要得到保护,还要靠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实名制让买家很高兴

  《征求意见稿》在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的第一条就明确提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时,应在其网站主页或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而对开网店的个人,则规定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有媒体做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近5成网购者曾经遭遇网购的麻烦。主要问题集中在货不对板、售后服务差、网络诈骗、维权难等问题上。网购在消费者心目中已经出现了空前的信任危机,而《办法》在这种背景之下出台,也显得正合其时。

  在新浪网关于“工商总局就规范网络交易公开征询意见调查”显示中,网民支持网店实名制的票数已占到50%以上,赞同票明显高于反对票。

  “知道了网店的真实情况,买东西心里更踏实”,经常在网上淘宝的小范认为。在某医院工作的小李说,他曾经吃过网购的亏,发现被骗后,也联系了淘宝客服,但没想到淘宝冻结其账户后,他又将钱通过购买其它虚拟物品将钱转走,“骗子非常狡猾”。小李说,网店实名登记也许会让网上“李鬼”店铺恶作剧有所收敛,希望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购投诉一直是长期以来调解的难点,尤其是近几年网络购物纠纷越来越突出”,消协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针对异地购物消费者查询求证难、消费维权成本高,骗子诈骗消费者钱财不提供货物或者出现商品与实物不符等情况,“一旦实名登记后,可以通过其详细信息联系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卖家要求买家也实名

  不过,实名制的规定仍然引起了不少质疑的声音。据了解,早前曾经有不少地方的工商行政机构计划将电子商务纳入到监管中,并要求网店必须办照,引起了巨大争议。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规定必将阻碍整个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影响中小创业者的生计等,最终也难于执行。

  “现在网络商品交易为什么这么火爆?就是因为门槛很低,只要在网上注册个用户名,便人人可以参与。而且一个人甚至在同一个网站开设很多店,这样便于增加销售额。一旦实行网络实名制后,网络交易平台和管理部门将会对从业者的身份进行审核,而且会对网店的数量进行限制,这必将导致一大批人无法再参与网购经营。同时,网店的数量将萎缩,交易量也可能受到影响。”有网友质疑道。对此,有业内专家回应,从目前公布的《办法》征求意见稿来看,并没有对经营者的资金、规模和产品等设置什么条件。相关规定其实只是方便工商等部门对网购行为进行管理。而对于经营者开店,几乎就是“零条件”。即只要是合法的公民,售卖的是合法的商品,申请都能通过,而且其申请的手续并不比用假名注册麻烦。当然,对于一些身份特殊的人或涉嫌犯罪的人,现行法规本身就是不允许他们参与经营,他们被拒参与网购经营,这是好事。

  “我是一名网店经营户,现在网上购物出现一点问题,就一边倒的指责网店。我们网店在经营过程遇到的问题没有人看见,又有谁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呢?我不反对网店实名制,但我要求消费者也能实名制,这样的话,由于消费者造成的责任我们也就可以追溯。”一名网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