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网店实名制并未强制要求办“执照”(二)
关键词:网店实名制,网络商品交易,营业执照,网络交易平台,购物投诉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宣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对于各界关注的“个人开网店必须办照”问题,该暂行办法并未强制要求,但明确自然人必须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网络平台则必须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

  同时,经营者还应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提供电子化凭证,并具有同等投诉维权效力。

  店主

  担忧增加经营成本

  对于网店实名制,网店经营者普遍持赞成态度,但也心存一定的忧虑。

  长安锦厦一外资服装厂辞职的梁小姐开了一家网店,“刚开始时几乎是鲜有人问津,有的客人在网上逛一圈难免流露出半信半疑的心态,后来有人下单后才逐渐走旺。”她认为,对网店而言诚信经营同样很重要,“这和黑店钱款一到就人间蒸发有所不同”,因此实名制或可提高网店的信用度。

  在网上从事土特产交易的秦先生则表示,买家也应同步实行实名制,以尽量减少网上交易的骗局和个别人员的“恶作剧”。

  部分店主则担忧,实名制或是为今后征税“投石问路”,将增加网店的经营成本,从而让其丧失低价优势和竞争力。

  消费者

  有助堵住虚假信息

  和店主的担忧心态不同,多数消费者对这一新政则较为乐观,认为随着消费者对网购的安全性、品牌、服务等提出更高的要求,网店实名制有利于助推电子商务的发展。

  “网上黑店的惯用伎俩是把网站做得很漂亮,并堂而皇之地挂一些所谓的荣誉证书来蒙蔽消费者,但由于都是虚假信息,一旦交易出现问题便很难找到当事人,也给相关部门的及时查处带来了难度。”

  家住景湖春晓的陈先生认为,网店实名制有望堵住查无此人等漏洞,“但骗子的手法也可能随即推陈出新,如何应对还需一个长时间的摸索过程”。

  延伸阅读:网店实名制引发争论

  另据新文化报讯 4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中提到的个人开网店要登记实名,具备条件的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这是在两年前北京市工商局拟出台个人开网店实名制后,首次以国家名义起草相关法规文件。一时间,实名制备受关注,昨日记者采访中发现,网民对开网店实名制持赞成态度的暂占上风。

  实名制支持数量暂占上风昨日记者截稿前,在新浪网关于“工商总局就规范网络交易公开征询意见调查”显示中,网民认为此举合理的票数已占到48.8%,认为不合理的票数占43.8%,赞同票明显高于反对票。

  “个人开网店要实名制,我很支持这种规定。”淘宝网长春卖家、从事虚拟商品网上交易的曲军说,一些小型网络交易平台没有强制实名注册的要求,所以一些个人开的网店没有通过实名认证,信誉也很差。“实名制有利于筛掉不合格的小网店、提升正规网店的信用度。”

  曲军表示,国家不应该只界定网上卖家实名制,买家也应该进行实名认证,这样将会大大缩减网上交易的骗局,对买卖双方都保持更安全的利益。

  网店低价时代受阻?一些网店店主也对暂行办法中提到要进行工商注册问题表示担忧。“如果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将来可能就会像实体店一样,也要进行税务登记,上缴营业税。这样将会增加交易成本,网店商品就不得不面临涨价,消费者喜欢网购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物美价廉,如果他们感觉不那么便宜了,谁还会来网上购物呢?”

  对此,“意见稿”中对于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个人,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办理工商执照。因此,不少网店店主认为现在考虑网店经营的税收问题为时尚早。淘宝卖家“美丽东北妞”称,“既然工商注册未予强制执行,至于税收的问题可能以后再定了,因此关于会被收税的担心暂时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