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个人开网店要登记实名,具备条件的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而已有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则要将营业执照电子版公开。
4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个人开网店要登记实名,具备条件的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而已有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则要将营业执照电子版公开。
轻点鼠标达成交易,然后等三两天,所购买物品通过快递公司直接送到手中。没有店租,省去店员,网络上的物品要比实体店便宜许多。时下,网上购物已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显示,仅去年上半年,全国网络购物消费总金额为1195.2亿元。
然而,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一些不法之徒也盯上这块“肥肉”,利用其中漏洞骗取钱财,加之监管缺失,网上购物已成为当前消费中的一大问题。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个人开网店登记实名,这一举措能否真的构筑网络购物安全防线?
网上购物陷阱多
福州的王小姐日前在一家著名的网络购物网上的某数码店订购2部手机,价值共3000元。不料隔日签收货品时,却发现手机成了价值不过百元的手机配件。
协商退货事宜时,网店相关负责人让她登录该数码店,并逐步教她如何填写退货单,但当她填写完单据后发现,银行卡上原本还未支付的3000元预付款被对方“吸”走。
网络消费在人们特别是年轻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市民网络消费权益受损情况也日益严峻。据了解,去年以来,厦门市12315系统共接到网络消费相关咨询、申(投)诉举报600余件,大部分由于消费者无法提供网站具体地址或网店地址不在本地而无法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到总量4%.
据悉,这些网络消费咨询和申(投)诉举报涉及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化妆品、食品、手表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一是因异地交易和无店铺交易,消费者无法真实了解商品的具体情况,只能通过广告来比较,而广告又存在严重的浮夸现象;二是物品质量差、功能欠缺,甚至是残次品;三是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收钱不发货;四是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
据福州市12315介绍,网络购物存在的陷阱还有:化妆品损坏责任推卸给物流、服饰图片和实物差距大、山寨商品难识别、网络团购猫腻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