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家庭育儿养老买房三管齐下
关键词:高收入家庭,育儿,养老,买房,三管齐下,投资
生命价值法则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做依据,来考虑应购买多少保险。该法则可分三步:估计被保险人以后的年均收入;确定退休年龄;从年收入中扣除各种税收、保费、生活费等支出,剩余的钱假设贡献都可以给家人——这些钱就是被保险人的生命价值。

  在外资企业担任部门总监工作的刘女士今年36岁,月入35000元,比她年长6岁的先生在大学执教,每月收入15000元。

  高收入家庭即将迎来新生命

  他们的宝贝儿子今年5岁了,而等到今年年底,一家人就将共同迎来第二个宝宝。“第二个宝宝出生后,家庭支出肯定会增加,我预计每月会多出5000元左右的花费。”

  现在,家庭每月基本开支在16000元左右,包括伙食费4000元、儿子学费(除幼儿园)4500元、养车成本2000元、打车1500元、购物2000元、公共事业费和物业费1500元等,“因为我过去2年都有记账的习惯,所以对家庭支出比较了解。”刘女士说,等到宝宝出生,还需要增加保姆工资等多项开销,到时候21000元肯定是需要的。

  另外,他们还需要每月开支300元医疗费(儿童特需挂号费用,不可报销)和1200元幼儿园学费(每学年总费用平摊)。

  在扣除了所有花费22500元后,他们每月的结余有27500元。刘女士用其中6000元进行基金定投,购买2个股票型基金和1个指数型基金,这一投资已经进行了4个月了。

  年度收入方面,刘女士的年终奖金有4万元,先生的兼职收入有3万元,都比较稳定。年度支出主要包括自购商业保险13000元、旅行费20000元、孝敬父母10000元及添置大件物品的费用。从刘女士近两年的记账情况看,年度性收支基本可以持平。

  资产积累已过800万元

  刘女士的家庭资产净值已经达到了834万元,其中资产总计851万元,房屋贷款(公积金)余额17万元。

  资产项目中,占比最大的是房产。她和先生一共拥有3套房产,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是一家人现在的自住房,另两套分别价值150万元和90万元,都是买给父母的。“150万元的那套位于崇明,是我爸妈平时居住的,90万元的是在三亚购买的,方便老人冬天去那里度假。”

  刘女士说:“我年初的时候卖掉了父母原先的老房子,所得款一部分投资了股票后余下来一些,加上平时工资结余,家庭现金和活期现有51万元。”

  股票市值22万元,其中一部分是刘女士在点位较高时购入的,也有部分是年初买进的,前后一共投入了37万元。基金市值约17万元,其中2万元是4个月定投的估值,15万元是刘女士在上证指数2800点时一次性买入的,包括2个股票基金和1个指数基金。

  此外,家庭用车价值15万元,黄金和收藏品价值6万元。

  在保险方面,刘女士可是花了不少心思,“我本人不仅有社保,而且公司还提供团体保险,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医疗开支,孩子50%医疗费可以社保支付,余下的50%中的90%我们公司团险也可以负担。先生有社保。”综合这些情况,她又为自己添置了一份100万元的定期寿险,年缴费2500元,受益人为刘女士父母;一份人身意外险,保额100万元,保费每年1100元,受益人为大儿子。为先生购买了保额1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附加30万元意外伤害险和住院津贴保险,每年的保费约3500元。家庭人身险保费总支出7000多元。家庭车险费用约4500元。

  买房、育儿、养老如何三管齐下

  刘女士现在的理财目标主要有三项,一是在3~5年内买一套离现在自住房较近的房产,在不卖出任何一套现有房产基础上另购一套方便照顾父母。“现在父母身体都不错,所以住在崇明我也放心,但他们总有年老的一天,所以想到时可以方便照顾。按照现在的房价估计,大概需要350万元。”

  第二个目标是为两个孩子各准备100万元的“成人礼”,“20岁后,他们如果需要深造或婚嫁都需要这样一笔钱,因为我现在的收入稳定而且结余不少,所以想早早准备起来。”

  第三个目标是希望在55岁退休时,拥有相当于现值600万元的金融资产作养老之用。

  “这三个目标都离不开投资理财,我想请理财师出出主意,比如每月多出的2万元结余该怎么用,是否要追加定投金额?现在活期存着的51万元该怎么合理分配,来保证我三个目标都能逐一实现?”

  另外,刘女士表示,等到第二个孩子出生后,她想再买些儿童保险,这方面想听听理财师的建议,当然,对现有保障存在的问题,理财师也可以给出意见。

  专家建议一:资产配置分析及具体理财建议

  客户现状分析

  由各类已知数据分析,刘女士一家的年收入在上海地区属较高水平且结构较为合理。年收入约为670000元,属于高收入水平群体。其日常支出占到每月收入的45%,考虑到刘女士家庭结构和工作性质,基本在合理范围之内。但我们亦发现,夫妇的收入来源几乎均来自工资收入,在投资收益方面不是特别理想,可能是由于2008年股市下跌所致。而其投资过于集中在高风险资产上,可考虑增加风险较低资产的配置。

  刘女士家庭基本完成原始资产的积累并过上了充裕的小康生活。但另一方面,现金资产占流动性资产比例过高,也反映其资金投资不足,造成资金效率利用率较低,投资收益不足。建议在保证6个月支出流动性的同时,扩大投资比例进一步优化投资资产结构。

  客户理财目标分析

  刘女士买房、育儿、养老三管齐下的理财目标,可以通过渣打财富管理系统的教育规划、退休规划和生活规划进行制定和实现。

  具体来看,我们将刘女士的三大理财目标划分为如下4个理财子计划(假设未来的通货膨胀率保持在3.0%左右):

  购房计划:考虑到刘女士目前持有的流动资产并不多,我们建议刘女士用5年时间来准备房屋3成的首付款,其余7成使用商业贷款。目标房屋现值为350万元。另外,刘女士家庭已拥有3套住房,将来其贷款的利率很有可能享受不到优惠。我们因此假设,将来如果刘女士通过商业贷款购房,其贷款利率将为基准利率,当前基准利率为5.94%,贷款年数为14年(至刘女士退休全部还清)。

  为大儿子筹备“成人礼”的理财计划:大儿子今年5岁离20岁还有15年,即在15年内准备100万元的资金,供其成人后深造或婚嫁使用。

  为即将出生宝宝筹备“成人礼”的理财计划:宝宝20岁的时候,刘女士预计已退休1年。为了不影响刘女士退休后的生活品质,我们建议该理财计划的投资年数改为19年。

  刘女士夫妇的退休理财计划:离刘女士55岁还有19年,准备现值为600万元的金融资产作为退休金。

  理财投资资产配置与理财计划的制定:

  首先,建议刘女士家庭预留相当于6个月开支的紧急预备金,约为13.5万元左右的银行活期存款,以备家庭不时之需,可以从现有的银行存款中预留一部分资金来满足这方面的需求。

  其次,刘女士已根据自身的情况配置了定期寿险、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身故/残疾)险等保险组合,基本涵盖了因人身意外而造成的各种损失。暂时不需要补充。

  接下来,基于刘女士的风险偏好属性,使用渣打银行的财富管理系统来为其制定理财子计划。以购房计划为例:

  第一阶段筹备首付款:

  经过渣打银行的财富管理系统的测算,五年后刘女士需准备RMB1,217,237.78的首付款。为达成这个目标,一次性投入的资金为人民币400,000,之后每月定额定投人民币7,994.90。该计划的投资年数为5年。

  第二阶段开始还贷款:

  贷款金额为2,840,221.48,每月还款约2.5万元,占家庭月收入的50%,虽然仍在合理承受区间内,但肯定会严重影响到其他子计划的达成。如果刘女士不想出售旧房,那就应选择总价较低的新房。考虑到将来新购买的住房主要是给刘女士的父母居住,面积不需要很大。因此我们建议刘女士选择现值210万元左右的房子,贷款金额调整为1,217,237.78元,每月还款为10687.87元(14年),借贷比率为21%,在合理的承受区间内,而且可以兼顾其他的家庭目标。另外,刘女士购房之后,父母在崇明居住的房屋可考虑出租以增加收入,预计月租金为3000元。

  通过测算,刘女士可以通过每月的储蓄和剩余的流动资产来完成其他的子计划。具体的资金配置如下:成人礼1每月投资2708元,成人礼2每月投资1728元,退休计划每月投资14935元。

  我们建议刘女士为每一个子计划配置55%左右的债券类固定收益投资,以分散投资风险,确保稳定的投资收益。同时,为达成进取的长期投资目标,可以将35%左右的资金分散投资于估值合理、增长前景较好的股票或基金上面,作为长期的投资以提升整体回报。将10%的资金分配至现金类资产,诸如活期或货币基金等资产。剩下5%分配在商品类的资产上。

  通过以上的规划,刘女士家庭的每月收支基本达到平衡,而且其所订立的买房、育儿、养老的三大理财目标也都能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了更好地管理投资组合和实现财务目标,我们建议刘女士定期,如每隔半年或一年,回到银行由理财顾问帮助其进行投资组合的回顾。

  上述信息中所使用的价值、计算和图表只供说明用途,仅作参考。请客户注意,任何具体产品是否可以由客户实际购买,不仅要签署有关的产品文件之外,还需要依据产品适合度评估的结果来确定。

  专家建议二:家庭保险建议

  刘女士家庭属于高收入、高资产、低负债的结构类型,现金流状况良好。

  家庭保障方面,我们先来看看刘女士全家现有的保障状况,详见表1。

  下面我们为该刘女士家庭的每一个家庭成员逐一分析他们现有的保障状况是否合理,还有哪些地方需要调整和补充。

  在这里,我们提供给刘女士及读者朋友们一个估算寿险额度的方法。一类方法是“生命价值法”,另一类方法叫做“家庭需求法”。

  生命价值法则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做依据,来考虑应购买多少保险。该法则可分三步:估计被保险人以后的年均收入;确定退休年龄;从年收入中扣除各种税收、保费、生活费等支出,剩余的钱假设贡献都可以给家人——这些钱就是被保险人的生命价值。

  家庭需求法则的出发点则是,当事故发生时,可确保至亲家人的生活准备金总额。计算方式是,将在生至亲所需生活费、教育费、供养金、对外负债、丧葬费等,扣除既有资产,所得缺额作为保额的粗略估算依据。

  我们将生命价值法则和家庭需求法则相结合考虑,预计刘女士需要500万元左右的保额,来保障万一她身故或丧失劳动能力后,家人的生活可以保持在与目前相仿的水平(上述保额计算只是粗略估算,更精确的计算应考虑利率因素)。

  现在,刘女士在公司中有团体保险,其中应该包含身故保障,再扣除她本人已购买的100万元定期寿险、100万元意外险,预计刘女士还将需要补充300万元左右的身故保障。如果补充安排200万元的定期寿险,100万元的意外险,她的保费支出将增加6000元左右,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当然,随着生活条件和收入水平的改变,刘女士的保额今后也应随之调整。

  刘女士的先生,现有保障额度与他的收入相比,也不是很充分。重疾险额度最好能再加10万元,意外险额度最好能补充到100万元,这样补充后年度保费支出预计增加4500~5000元。

  调整后,家庭总保费支出从目前的12000多元(人身险+车险)增加到25000余元,占家庭年总收入的4%左右,属于合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