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云庭:我认为政府的各种基金应该解决这样三个问题:第一,基金项目要向企业倾斜,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而我们现在的做法与西方工业化国家恰好相反,我们政府性基金的80%给了科研院所和教育部所属的高等院校,企业得到的不足15%。
政府基金应该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记者:政府性基金实际上主要起一个引导作用,既然如此,您认为政府性基金应该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董云庭:我认为政府的各种基金应该解决这样三个问题:第一,基金项目要向企业倾斜,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而我们现在的做法与西方工业化国家恰好相反,我们政府性基金的80%给了科研院所和教育部所属的高等院校,企业得到的不足15%。
而西方工业化国家的政府基金主要资助对象是企业,研究机构可以向企业申请资金。这样做才能有效促进产学研联合。学校也好,研究院所也好,因为它所做的研究成果都是单项的,企业要把它变成产品的话,还必须要有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实际上企业要的东西,研究院所做不出来。而研究院研究出来的东西,企业一时半会儿又用不上。
这个矛盾比较大,所以我认为,应该是向有资金实力和开发能力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研究院所向企业寻求研发合作。因此,必须把国家科技拨款主要对象转向企业。中小企业应该是自主创新中最活跃的一部分,所以必须予以支持。
第二,国家科技项目要更多地体现企业重大科技要求。比如说,从所有基金当中拿出30%~50%来重点解决产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关键性、前沿性和共性技术研发。
因为靠几百万元没有用,必须拿出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资金来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这样才能有效地拉动产业的发展。因为关键性技术问题一旦解决,势必带动上下游一大批企业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发展。
比如说,我们与其每年花800多亿美元去进口芯片,为什么不自己建一条线?自己建一条线也就是20亿美元。目前政府基金解决的技术问题还谈不上是主干问题,大多是些枝节的问题,所以从基金安排上还要做一下调整。要避免低层次低水平的重复开发。有一点要强调,研究开发有这么几个特点:投入高,周期长,风险大,但只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研究开发项目,最后才能有高收益。
第三,重点向研发型企业投资,发达国家对研发型企业有明确规定,研究开发的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9%以上。我们现在的讲法是创新型企业,我提出一个观点,按照中国国情, 6%比较合适,同时还要加一条,就是销售利润率也必须达到6%,因为光有研发没有经济效益也不行。在我国现有体制环境下,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往往有水分,但是利润涉及缴纳所得税,所以一般不会有水分。向研发型企业投资应该是基金支持的重点。
记者:现在我国企业研发能占到多少?
董云庭:电子信息产业的统计大概能够占到2%,2005年是38,400亿元的收入,研发投入约800亿元,占2%。电子信息产业有100强,这100家大企业的研发投入比例更高一些,2005年是3.7%,因为这个行业不投入研发就很难生存发展。
深圳华为公司比较典型,1997年我在电子部任职的时候,华为当时有41亿元的销售收入,4亿元投入研发,2005年他们有481亿元销售收入,45亿元投入研发,投入研发的资金基本保持在销售收入的10%,已与跨国公司的水平相接近。
高额的研发投入使华为公司不断突破核心技术。截至2006年3月底,华为已申请中国专利1.1万件,PCT国际专利和国外专利1765件,授权专利1900多件。目前,华为在3G领域已跻身全球第一阵营,掌握了WCDMA从芯片、系统、设备、终端等整套技术,而且已经产业化,销往海外26个国家和地区。华为这个企业有几个特点:第一,非常注重研发的投入,建立了一支庞大和高效的研发队伍,并通过技术研发,获得了大量核心技术和国内、国际专利。
4万余名华为员工中,有19,000多人是做研究开发的,大概占了48%。第二,不在国内争市场,而是把市场打到国外,在海外建厂,坚持走国际化经营的道路。华为连续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导致它的效益始终比较好,2005年利润53.4亿元,销售利润率为11.1%,基本上能跟跨国公司媲美。(人物摄影 王南海)
董云庭简历
董云庭,教授,博士生导师。
1967年毕业于杭州大学数学系;1981年获中山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硕士学位;1989~1990年在University of Toronto工业工程系从事研究工作。
1981年起,任教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历任系统工程教研室主任、管理工程系主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1992年评聘为教授,1993年获政府特殊津贴。
1997年2月,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上调入中国电子工业发展规划研究院任院长,并兼任电子工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1997年10月任电子工业部政策研究室主任。信息产业部成立后,继任电子规划院院长,现为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在京工作期间,主要从事行业规划、发展战略、政策法规、产品市场、企业改革、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曾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在日内瓦举行的中国加入WTO的谈判,对WTO、ITA、反倾销与反补贴、市场体制、产业政策、企业制度、经济运行等有深入的研究,出版论著12种,主持完成科研项目90多个,发表论文150多篇,是信息产业资深专家。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电子发展基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软件、集成电路,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数字视听、新型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专项资金。
电子发展基金安排的基本原则: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有利于提高电子信息产业研发能力,加快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开发;3.有利于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技术创新;4.有利于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形成规模经济;5.公开、公正、公平。
电子发展基金由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各司其职,共同管理。财政部职责:负责基金预算管理,批复基金预算和决算,审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追踪问效,监督检查。信息产业部职责:负责发布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组织验收完工项目。财政部、信息产业部联合设立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查工作,同时在信息产业部设立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电子发展基金管理的日常事务。
印度经验借鉴
印度软件企业加入软件技术园区后能够得到很多优惠政策,诸如进口完全免税,本地采购完全免税,允许外资百分之百地进入,创办软件企业10年免交公司所得税等。
从80年代以来,印度电子部软件发展局每年都拨一笔用于开拓国际市场的专用款项。90年代在软件开发上共投入10亿卢比,实现了全国计算机化。1998年印度政府又制定了印度信息技术行动计划,对软件实行零关税、零流通税和零服务税,在涉及软件企业的海外投资、银行贷款和风险投资等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软件业的出口。据有关资料,印度政府对每个园区的基础设施投资约120万美元。这些资金的合理投入,极大促进了印度软件业的快速发展。
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活动的资金。研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二)符合研发资金申报指南的要求;
(三)引导集成电路产业加快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提高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水平;
(四)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联合开发;
(五)有利于培养、引进和奖励集成电路产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