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松绑互联网电视(一)
关键词:广电总局,互联网电视,许可证,工信部,市场规模
今年8月,广电总局发布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厂家必须取得许可证才可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随后,彩电企业集体“上书”主管单位工信部。
今年8月,广电总局发布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厂家必须取得许可证才可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这一通知一度被业界解读为“广电总局将叫停互联网电视”,因为取得许可证的条件非常苛刻。
随后,彩电企业集体“上书”主管单位工信部。随后,工信部旗下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正式向广电总局递交意见回复,建议广电总局不要以发通知的形式阻止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广电总局一直未发表回复意见。在日前举行的内部沟通会上,上述两部委对“继续推进国家数字电视建设,加快出台各种数字电视标准,并鼓励企业研发数字电视一体机和互联网电视”看法一致,但同时也指出产业发展面临监管细则上的空白,需加强引导。
中国电子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工信部和广电部门的要求都已经了解,正在协调,将会出台一个文件,但具体出台时间还未确定。分析人士指出,互联网电视有望扫清政策壁垒。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经过半年多的发展,互联网电视的零售额已占彩电总销售额的10%以上,预计明年互联网电视的增速将超过50%,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
产品生产与内容运营相分离
为一些电视机厂商提供内容的某视频下载网站负责人称,他们目前只为彩电厂商提供技术平台,即在电视芯片中植入视频下载、点播的技术模块,而内容则由彩电厂商自己运营。该负责人表示,互联网电视内容运营方面目前有两大问题:首先是广电部门的许可证,其次还有在数字终端发行的版权问题。
业内专家认为,由彩电企业来运营互联网内容不大现实。首先这些企业不具备互联网运营经验,其次内容运营需要巨大的版权和带宽成本。